为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,推动德育先进个人的评选与表彰,特制定本方案。通过评选活动,激励广大教师和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树立良好道德风尚,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。
一、评选目的
本次德育先进个人评选旨在:
- 1. 促进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,提升师生的道德素养。
- 2. 树立榜样,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德育活动中来。
- 3. 发掘和弘扬优秀德育工作者的事迹,引导全校师生共同学习。
二、评选范围
本次评选对象为全校师生,评选范围包括:
- 1. 对德育工作贡献突出、成绩显著的教师。
- 2. 在德育活动中表现优秀、具有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。
- 3.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,传递正能量的个人。
三、评选标准
德育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- 1. 道德品质:在日常生活中,能够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,言行一致,诚实守信。
- 2. 责任意识:具备强烈的责任感,关心集体,乐于助人,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。
- 3. 影响力: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力,能够引领他人积极向上。
- 4. 实践事迹:在德育活动中表现突出,有具体的事迹和成绩可供评定。
四、评选程序
评选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:
- 1. 自荐或推荐:符合条件的个人可自荐或由他人推荐,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。
- 2. 材料审核:评选小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- 3. 现场考核: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进行现场考核,了解其德育工作表现和影响力。
- 4. 评选公示: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,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。
五、评选时间
评选活动的时间安排如下:
- 1. 宣传动员阶段: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,开展评选宣传,动员师生积极参与。
- 2. 材料收集阶段: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,接受个人申请和推荐材料。
- 3. 评选阶段: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5日,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考核。
- 4. 公示与表彰阶段:2023年11月26日至2023年11月30日,公示评选结果,并进行表彰活动。
六、奖励措施
为激励先进个人,学校将设置如下奖励:
- 1. 颁发“德育先进个人”荣誉证书。
- 2. 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,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评优名额。
- 3. 在学校宣传平台上进行宣传,展示其优秀事迹。
七、注意事项
在评选过程中,需注意以下事项:
- 1. 所有推荐和自荐的材料必须真实、完整,如有虚假,将取消评选资格。
- 2. 评选小组成员不得参与自己或亲属的评选,以确保评选的公正性。
- 3. 评选活动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,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与透明。
八、总结与展望
通过本次德育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,旨在进一步推动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,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。希望通过树立榜样,激励更多的师生参与到德育活动中来,共同为创建和谐校园而努力。未来,学校将继续完善德育工作机制,不断探索新的德育活动形式,提升德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。